- 因為我不得不面对岁月无情的打击,并接受一个令人震惊的现实,宇宙的自然规律不会為我而破例。 0 0 0
- 秘诀就是留在赛场上。秘诀就是不停地前进。 0 0 0
- 而在我的小说里,男士们总有各种不同寻常的艷遇。让我苦恼的是,这等好事从没发生在我身上过。 0 0 0
- 我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比赛已经结束,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必须得喜欢这个结局。 0 0 0
- 就我而言,能完成这本书的唯一动力,就是能自我放纵,让它想多任性就多任性。实际上,以下都是我作為一位步行者的经歷;如果这本书本身就是个步行者,那它绝对是个悠哉的漫步者,边走边选择下一条路,而非急匆匆要跨越终点。 0 0 0
- 马拉松那绝对无情的距离,使得完成比赛就代表着胜利,不管你花了多长时间。每当我完成一个马拉松,就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。 0 0 0
- 我跑步时穿的是便装——牛仔裤、长袖运动衫和一双皮质时装鞋。天晓得那是副什么鬼样。别人看我这身打扮在大街上猛跑,肯定认為我是偷了什么东西或者是杀了什么人在拼命逃跑。不过也没人上来阻拦我,因為这毕竟是在纽约啊,干吗要去管别人的闲事呢? 0 0 0
- 说实话,我真不晓得是什么鬼东西让我坚持到最后的, 除了悲观和固执僵持的那个阶段,我感激那个让我坚持下来的东西。 0 0 0
- 我认识一些人,他们很早就意识到自己命里注定会怎样,于是自始至终坚守在一条鲜明的道路上。 我有这么一位密友,他就拥有这种自我认知的天赋。他会率先告诉你,这些年来他都没怎么变过。他离开纽约快二十五年了,仍旧全情支持纽约尼克斯和巨人队。五十年来,他都保持着相同的发型,穿着同种风格的衣服并热衷于同样的音乐,甚至连政治观点也未曾发生改变。你也许会认為他是个相当无聊的人,或者日子过得一成不变、毫无惊喜。那你就错了;他是个非常棒的朋友,而且生活也精彩丰富、充满快乐。 0 0 0
- 你真的需要个理由,是吗?这儿有一条。一旦完成一次超级马拉松,那么,你就能把下面的九个字轻轻松松甩进余生任何一次对话中: 不过是场马拉松罢了。 0 0 0
- 我干完了这一圈后继续向前走。没过多久,我就遇到了另外一名选手,他的速度和我差不多,于是整场比赛中,我第一次和别人肩并肩走着。他的名字叫保罗,我们开始交谈起来,这感觉真是美妙。这圈,是我的第十八圈,是他的第二十八圈。他一直在比赛,从来没休息过,但这是他的最后一圈了,因為他得早点离开去赶飞机到旧金山,第二天早上他要参加旧金山马拉松赛。 两个星期前他刚完成了巴德沃特超级马拉松。就是那个穿过死亡谷、途中要沿着地上的指示,不然鞋子都会融化的比赛。而如今他跑了二十八圈,差不多有88英里,接着还要横跨整个国家去参加一场马拉松。 后来我在网上查到了他,发现他还只是个孩子。原因就在此。我的意思是,这家伙才五十八岁。 0 0 0
-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,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。只要我还有能力,我就会一直走下去。 0 0 0
- 说到底,上帝就是个至高无上的讽刺家。 0 0 0
- 而且,对我来说,这似乎是应该做的。因為重要的是一直走下去,而不是时间和距离。也不是奖牌、奖杯或T恤。 0 0 0
- 我选择做个小说家是不无道理的。我非常愿意告诉你我虚构的人物的每一个细节,但如果想知道我本人的情况,那么,没门儿。 0 0 0
- 我有两个目标:完成比赛,至少拿个倒数第二。 0 0 0
- 為什么会有那么多受虐狂去参加超级马拉松赛?為什么要没完没了地训练,為的是用更长的五十、一百公里或是五十、一百英里的距离来惩罚自己?為什么要花二十四小时绕着一片湖无止境地跑? 為什么要让身体和精神承受这种苦痛?那些超级马拉松赛手一定都厌倦了这样的问题,但如果你能找到一个人来回答,那他很有可能会告诉你,这种必要的磨炼给了他生活的方向,能够迫使他衝出自我的束缚,提升自己对可能性的理解,漫长的赛道给他带来心灵的洗礼。 0 0 0
- 毫不夸张地说,我是靠着喝酒结的婚,又是因為喝酒而离了婚。1973年和第一任妻子离婚后,我搬进了西58街的一间单身公寓。一年后我开始着手写马修·斯卡德的系列探险小说,他住的酒店就在我那儿附近。这是何等的凑巧啊? 0 0 0
- 我这一生都在步行。 等等,也不完全是这样。在学会走路之前,我只会爬,再之前是坨躺着的不明物体。 至少别人是这么告诉我的,即便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。我清晰的童年回忆都是在会走路之后,我甚至不记得学习走路的过程——站起来,跌倒,再站起来,再跌倒。肯定是这样的,只是我不记得了。 0 0 0
- 你必须前进。我无法前进。但最终我会前进。 0 0 0
- 电视里有个拳击解说员,他时常会评价某位参赛选手是在“努力让自己输掉”。他的意思是,那家伙所做的一切努力都不是為了要让自己赢得比赛,而是让大家看到他在努力罢了。 0 0 0
- 在小说里,事情发生前总会有前奏,重大事件的发生绝不会是偶然的。一件事情的发生总是因為另一件事情,接着大事就来了。 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在这么运作着。但在我看来,有时事情确实发生得很突然。可能是有股潜在的力量正在集聚,就像地震会引起火山爆发,只是没有精密的仪表来测算这样的能量。 0 0 0
- 显然我们会狭路相逢,因為很大一部分学生会在公园或者附近消磨时间。他们似乎认為——我可以向你们保证,这也不无理由——一名中年男子在公园里竞走的样子就和看卡通片一样滑稽。 我一直坚信,如果不去理会那些盯着看你的人,那么他们迟早会没兴趣再看下去。而相反地,他们却坚信如果你一直嘲笑某个可怜鬼,那他迟早会放弃并打道回府——因為他坚持得越久,提供的娱乐就越多。 不得不说,这剥夺了我很多训练的乐趣。 0 0 0
-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迷路。虽然我大概知道路的方向,但我很清楚我们肯定会迷路,殊不知迷路是任何朝圣之旅中不可避免的部分。 0 0 0
- 我要做的就是坚持,将一只脚不停地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,这么做我一定能打破自己的纪录。事实上,我要将它捏个粉碎。 0 0 0
- 也许我就该什么都不做,好让书本自己找到真正的读者。或许它已经找到了——并且在继续寻找着——最终找到它应该属于的那些读者们。读者群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小,而应该和它应该拥有的一样多。 0 0 0
- 在生活中,我们总是依赖自身之外的东西把我们从一个地方送到另一个地方。不管这种交通方式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,不管是巴士还是飞机,不管是买来的还是租用的汽车,我们总在被那些不受自己控制的东西运来运去。我们不用动任何脑筋;汽车、巴士或飞机会去某个地方,我们只需要搭上它们就行了。 0 0 0
- 干巴巴地站在那里等待颁奖不是我的风格——别忘了我的守护动物是熊——于是我开始和陌生人聊起天来。 我和其中一位赛手聊了会儿,就是那个好心帮我捡回帽子并在终点处击败我的讨厌家伙。他的名字叫约翰·巴克利,来自百慕大,他来这里纯粹是為了要把密西西比列入自己“去过-走过”的名单里,他正在收集不同的国家和大洲,我记得——但不确定——他在每个大洲都参加过马拉松了。好像还包括了南极洲。 0 0 0
- 人们写回忆录,总假想着自己的经歷和观察能让其他人感兴趣。可这种假设是毫无根据的,因此大多数的回忆录也只是私人内部出版,或者压根不出版。 0 0 0
- 我的记忆,有时蛊惑人心,有时玩忽职守。我不愿全盘信任它,却不得不这样做,因為我得写下好久之前的事情,除了它我还能去问谁呢? 比方说,我现在要讲个关于1949年我和两个朋友—杰瑞·卡普和瑞特·高德伯格散步的事情。我记得很清楚,是这两个人陪的我。 这事我无法去问瑞特,他十几年前因為癌症离开了人世。我可以问杰瑞,我们现在仍是朋友。但他还记得吗?就算他记得,他的记忆难道就比我的可靠吗? 0 0 0
- 《大教堂》[11句]
- 《冰与火之歌》[207句]
- 《安妮日记》[68句]
- 《24个比利》[43句]
- 《池田大作经典语录》[83句]
- 《样样干》[11句]
- 《克里希那穆提经典语录》[62句]
- 《天人五衰》[36句]
- 《亨利四世》[20句]
- 《A Woman of No Importance》[28句]

